有一件事很可怕。
我以前總嫌棄別人嘮叨。同樣的話兒解釋三四遍;同樣的事兒顛來倒去的講,好像就沒別的談資了。如此如此,這些都是我嫌棄的事兒。
可我現今也這樣。
同一件事兒我跟人解釋兩三遍,唯恐人家沒聽明白,第二三遍的時候真覺洩氣,因為這些說法毫無遞進關係,說幾遍也都沒差。
再者,以前我從不愛跟跟同一個人說同一件事,只要我記得。而這方面我向來有記性,碰上沒有的都要嗔他笑話他。可如今也不是了。老說些說過的事兒,一遍兩遍,其實兩年前都講過了,還當新事兒一樣認認真真的描述,認認真真地聽,這簡直悲哀。也不知道人家記不記得,因為我都沒法證明自己是明確記憶的。
難道我二十來歲的人兒已經接近於老年癡呆了?